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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来临之际,黔东南州妇联作出《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决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为隆重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大力宣传展示黔东南州妇女在推进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做出的积极贡献,表彰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中涌现出的优秀妇女群体和先进个人,在各基层妇联认真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授予州委政法委等20个单位“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石峻等20名同志“维权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杨春兴等50位同志“巾帼创业带头人”荣誉称号,授予顾冬平等99户家庭“平安家庭”荣誉称号。
黔东南州妇联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新业,再建新功。希望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以先进为榜样,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真抓实干,共同为黔东南州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 “和谐黔东南”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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